公 告

  2015年第2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关于推进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11〕205号)以及《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粤安监管一〔2014〕51号)等有关规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组织单位(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按照有关评审组织程序(粤安技〔2014〕72号),对已经由具备二级评审资质的评审单位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完成评审的阳春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马留桥石灰岩矿、华润水泥(罗定)有限公司 塘镇塘木石石场等2家矿山企业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相关信息在评审组织单位(技术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投诉和举报。

  根据有关规定,审核通过上述2家矿山企业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有效期自审核通过之日起3年。希望上述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实现安全发展目标。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

  2015年12月15日